一
农业的地位与作用
从大国崛起看,有农业基础的、重视农业的都获得了不错的国家治理结果。例如现代的美国,以全国2%的人口创造了世界粮食产量的五分之一,牛肉、猪肉、禽肉的产量都位居世界第一或第二,为其全球霸权地位(军事与金融实力)提供了基础。在古代腓尼基人与古罗马战争中,正是因为罗马有农业保障,而腓尼基人依靠贸易、抢夺生存,在最后的竞争中输给罗马人。
从我国发展来看,每一次经济的增长期都与农业的繁荣有着密切的关系。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政策得到了实施,1949年至1959年GDP增长率在10%以上,最高达到30%,但是到了50年代末执行过激的农业公有制,导致了三年自然灾害。70年代末,国家开始尝试土地承包政策,从而开启了经济繁荣由农村向整个经济的传递,1992年农产品生产与流动被放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1992年2321万家。到了2004年粮食市场放开,2006年取消农业税,农业开始产业化。总体来看我国受不成熟经济理论或者潜意识影响,我们总是会周期性地忽视农业,导致农村农业发展断断续续;比如我们过往偏向与提高农民收入,大力鼓励农民打工而不是提高农业自身的产业地位。
从现在的经济发展结构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支持乏力的影子,十二五期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不断降低,由2011年的10.04%下降至8.88%。从木桶短板理论看,主观、客观上,国家都将日渐重视农业发展,工业反哺农业的惯性越来越大,如前面所提第一产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占总额比例逐步增高,两年间投资增速都在20%以上,远高于二三产业;上市公司各版块净资产收益率来看,农业服务业仅在银行之后;近年农村收入与消费增长率也高于城镇。
(一) 存在问题
一直以来粮食自给自足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及国家安全的头等大事,“粮食自给率保持在95%以上”是我国一直坚持的粮食政策。但近年来,我国粮食总产量连续4年超过6亿吨,粮食进口连续三年超过1亿吨,粮食对外依存度一路攀升至18%。巨额的粮食进口量造成广大农民卖不出粮食,粮食库存处于历史高位,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长期以往,易使我国粮食受制于人,一旦发生有的国家对我们制裁或者战争等极端情况,将危及国家安全。
造成粮食大量进口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我国大米、玉米、小麦等国产粮食价格比国际市场高30%到50%。这类的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我国平均关税水平为15.2%,还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4。目前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为62%,挪威、瑞士、日本的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分别为71%、85%和42%,最高关税水平甚至能达到近10倍。比如日本对进口大米的关税率一度高达778%,对国内粮食生产形成了强有力的保护。
因此,农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在于贸易税率、汇率不利于农业和农业生产效率低,国家多从粮食安全角度思考农业与农村问题,而不是农业的全球竞争力。让我们对农业问题的来龙去脉详细的演示一下,低进口税率,出口税率高,会逐步出现:
1)缺乏价格优势导致农产品国内外竞争能力下降,农民产品价格下降,影响农业及地表资源价值下降,整体表现为农民群体收入不高,没有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2)农民为了更好生存,农业人口流向二三产业;因而低廉的劳动力使得工业与城市获得人口红利,农业成本外溢至工业,加上全国一半人口消费能力不足,出现工业品价格下降;
3)低廉的工业品价格会影响人民币汇率,低汇率又会再次对农民产品形成一个反作用力;
4)最终导致农业效率难以提高,农业成本居高不下;最后就出现农业持续衰退的一个恶性循环。
以上恶性循环导致现在农业产业发展的六大特征,即基础设施落后、机械化结构失衡、农业污染严重、劳动素质较低且流失严重、生产效益较低和土地质量下降。
(二) 政府及国有企业在农业发展上破局策略
在此困局下,
1)长期与宏观看,修正国家农业的全球竞争策略是根本出路;
2)中观的策略是提高农业的技术含量从而提高农业效率,减少工业对农业自然资源(比如土地)的损害并不断治理,找到农业服务工业和工业服务农业的方式;
3)微观上,对于一家企业来说,价格成为关键,当价格能够对冲因为国家政策导致农业竞争力下降带来的价格下跌成分,就能够获得比较优势。
农业改革与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除税率问题外,农民与土地、农村合作社等两大问题是也是阻碍整个农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最终导致了农业效率低,主要表现为人均产值低、技术/资本等投入受到制约,也不理性、土地质量及农业生态日益恶化等。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是促使商业价值向农业传递,逆向动作是如何整合农村/土地资源。
二
基于农业企业角度的问题化解
(一) 农民与土地问题解决
1. 土地理论与背景
土地是农业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涉及到农村的稳定、农民的生计、农业的效率与成本。
首先,了解土地价值的理论——土地价值受其作为生产要素产出的商品与服务价值的影响;作为商业用途的土地受其地理位置影响;作为农业用途的土地受其产出效率影响;因此,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其中的商品需求越高价值越高。
其次,弄清土地问题的本质,土地集体所有与国有同时存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通过家庭联产承包,使用权与所有权分开,但是缺乏应对这一分离的农业农村的生产治理手段;不同用途下标的商品价格失衡,导致土地实际价值比较混乱。比如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和城市住房用地,实际价值差距很大,逼迫国家过多行政干预,进一步固化问题;
最终导致1)农业土地价值相对低估,农业持续萧条,缺乏升级的内在动力;2)非农土地供应受到政府政策干预。
2. 当前解决办法及缺陷
都是多针对非农用地解的决办法,例如重庆通过地票制度,虽然黄奇帆初衷是希望将土地增值的好处带给农民,但该种形势就是将纯粹的政府垄断供给行为变成了市场买卖行为;其局限性是人为增加了“复垦”环节,延长了土地进入市场的流程,本质是糊弄国家社会体制,未来的政策风险较大。
另外,农业土地价值被低估和农业治理要素缺乏问题,国家提出了公司+农户/合作社等模式,但是受产权影响和《合作社法》自身缺陷问题(见合作社模式)目前只是实验阶段,且尚没有认识到问题的根本所在。
3. 解决策略
可以通过土地治理绑定土地所有权,从而土地经营者(企业)获得一定土地控制权,形成公司与农户(农村小组)对土地的实际共同所有权;同时通过构建产供销一条龙的品牌运作,将土地整合到这个体系中去,通过利益绑定;最终通过农业产业园的形式,构筑政策、治理、品牌壁垒,弱化因为土地所有权问题带来的不确定性
4. 土地资源整合模式设计建议
1)操作关键:
首先确定农业合作社或农场标的土地,在商业模式确定的前提下,给农户、合作社签订以土地入股协议或租地协议。以入股/租地协议、收益政府规划为基础,获得土地治理许可;土地治理完成后,交给政府,由政府核算确定土地增加值,仿重庆市地票制度,估价,要么招牌挂拍卖,要么划给农业企业,从而化解政府债务;企业通过获得土地增值,绑定土地原有所有权,从而做大资产,增加信用能力;操作过程中,农民获得股份可以适当高于第一次土地估价;土地两次估值是关键;是机制的基础,也是管控企业运营成本的关键;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最终企业获得收益是关键,即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品牌运营,价格即经营。
2)模式的优点
顺应国家与社会对土地污染、地力下降和环保问题的关注与支持,可以争取相关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经过土地与农村整体治理和两次土地估价,化解政府负债问题;通过商业模式与品牌影响,可以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吸引力度,从而推动农村、农业、河流等基础项目建设;化解了政府对土地流转与土地资产被攫取的忧虑;解决了农民就地就业等问题以及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情况下,土地资源整合入企业成为企业稳定资产的问题;解决了企业进入农业的后顾之忧,且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和制度性风险。
(二) 合作社运营模式建议
如何使农业从分散到规模,从传统到现代完成升级发展,以补我国经济的“一短”,除了解决土地问题,还需要解决合作社问题。
1. 合作社理论
基本原则:门户开放(入社自由);民主管理;按交易额分配盈余;股本利息应受限制;对政治和宗教中立;现金交易;促进社员教育
经济规律:在产业链低端的弱势群体通过合作获得进入产业链高端的方式;社会生产从低端阶段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方式之一
2. 背景与问题
中国传统农业、尤其建国后和改革后,都是以小农经济和家庭生产为基本单位;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带来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化,客观要求有统一二者的治理职能出现;由于农业生产缺乏治理职能,农业生产分散化,土地效率主要靠化肥、农药和种子,前两者导致土地污染,土地生产效率达到了极限;农业的企业化生产遇到了土地问题和农民问题,无法规模化,无法提高资本与企业活动的作用。
3. 目前解决办法与局限性
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鼓励通过农户联合生产;国家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提倡公司+农户/合作社等经营形式,但《合作社法》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多数条款照搬西方国家,没有根据国情进行调整,由于政府优先保护农民,在合作社法中规定企业股份不得超过20%,实行一人一票制,企业话语权大大降低,不确定性风险加大,影响企业的积极性,使合作社多停留在协议上;企业并没有找到破解土地问题的商业模式。
4. 解决策略
借鉴重庆地票制度,实现合作社/农户土地资源的整合,增强企业对土地的控制能力;通过借鉴深圳股田制度构建企业与农户利益绑定机制
通过打造产供销一条龙的品牌,构建出业务壁垒;以及通过创建农业产业园构建出政策壁垒,以防止土地资源流动的随意性,降低企业风险。
5. 运营模式
1)模式解释:
通过资产与国资委发生业务关系,通过战略与涉农政府部门发生业务关系;通过以土地附加值资产入股合作社,获得在合作社成员大会的20%附加表决权,以吸纳村组关键人员入监事会的形式,与地方行政系统形成合作,实现对合作社的治理管控;公司通过农业产业园或者直接进入合作社理事会,从事日常经营管理,实现对合作社的业务管控;公司通过产业园经营,招商引资延伸农业的上下游产业,从而化解合作社生产环节的风险;通过契约给合作社农民收益进行兜底。
2)模式的优点:
将农业、农村治理与企业治理结合起来,形成产业合力;将农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园经营结合起来。
(三) 基于土地问题解决模式下的农业企业整体运作机制设计
农业经营的出路在于企业+合作社(农户/农场)的模式,在以上模式确定情况下,企业+合作的社模式还要结合农村的治理结构和文化特征,整合各方力量,做到各方共赢,模式如下:
1. 模式关键操作
如果农户参与农村合作社或农场生产,则除了获得土地股份分红外,可以根据契约获得产品当期收益和预期收益;如果不参加生产,则获得土地股份分红;农户土地股份分红以契约形式确定,当分红可以达到预期则按照分红进行分配,当分红达不到预期分红,可以转变为企业债权获得兜底保障;企业与合作社/农场或直接的农户之间的产品收购与出售,可以采取期货形式,以当年价格进行收购,合作社可以依据收购合同为依据先行获得生产垫付资金;当产品产出后市场价格超过收购价格,则双方共享价格收益;企业致力于构建打造大农业产业链条,鼓励合作社可以参与投资;同时,也鼓励产业链条上的企业参与合作社;加强利益绑定,如需要所在区域政府以出资人身份与农业发生经济治理关系;农业企业生产所在地的镇级政府,可以通过土地增加值注入方式获得参与治理该子公司的权利;农村集体通过土地所有权获得对合作社或农场的治理权利。
2. 模式的优点
将企业的经营视野与农业生产结合在一起,将农业生产与加工与品牌运作结合起来;将企业经营与政府的农村治理结合在一起;将企业员工身份治理与农民身份治理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