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5年5月27,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是202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全文公布。《意见》对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是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
一、出台背景、内涵及特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我国企业制度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制度赋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以高质量企业支撑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意见》提出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内涵,即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征主要体现在:在领导体制层面,以党的领导为根本特征和鲜明特色,包括坚定不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等;在产权结构层面,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尊重企业独立法人财产权,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充分激发各类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在公司治理层面,强调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结构、完善内部治理规则,推动党的领导、国资监管、民主管理、社会监督与法人治理相融合;在企业创新层面,强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企业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打造创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完善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机制,健全创新导向的激励机制,推动各类企业成为创新的主力军;在社会责任层面,强调推动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企业盈利性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使企业利益与国家、社会等外部利益共荣共生;在企业文化层面,强调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将诚实守信、以义取利、守正创新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运用于企业管理实践。
二、主要目标
《意见》分阶段确定主要目标。经过5年左右,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自主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履行社会责任等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主要目标。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一)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明晰党委(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边界,提高前置研究讨论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有效模式。(二)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
三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三)健全企业产权结构。形成归属清晰、结构合理、流转顺畅的企业产权制度;国有企业要根据功能定位逐步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四)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和章程行使表决权,不得超出章程规定干涉企业日常经营;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推动集团总部授权放权与分批分类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规范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完善外部董事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外部董事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建议权。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全面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参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式,更大范围、分层分类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五)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六)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置独立董事占多数的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领域信息披露制度。
四是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七)强化战略管理。引导企业科学制定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强化战略规划与年度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任期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等的联动;引导企业基于战略导向厘清主责主业,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向主业集中,防止盲目多元化扩张、无序扩张。(八)强化内部管理。推动集团总部指导所属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和关联交易管理;鼓励企业设立独立的内控、法务机构,提升管理效率。(九)强化风险管理。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建立健全多层次风险预警和防范处置机制,防范国内外投资经营风险。(十)强化科学民主管理。鼓励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全员绩效考核,合理控制管理层级、法人层级,推动数字化技术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企业数据治理和数据流通应用能力,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注重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符合企业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的集体协商机制。
五是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十一)打造创新型企业组织形式。推动企业引进或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实施协同创新合作;推动大型企业优化采购标准、提升技术标准、实现供应链互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创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十二)完善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机制。完善开放型的企业人才制度,健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完善企业技术转化管理制度,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加快国有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改革,按规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发挥特色优势,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特点的金融产品。(十三)健全创新导向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注重中长期价值创造,赋予项目团队充分自主权,有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激励;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六是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十四)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体系。支持企业在绿色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社会公益、文化传承等事业中积极贡献力量。(十五)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企业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建立科学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巩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推动上市公司开展中长期激励,制定稳定、长期的现金分红政策。(十六)培育优秀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将文化建设融入战略管理、生产经营、员工培训、考核评价等全过程;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推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
七是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十七)健全企业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经营的跨部门联合监管,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制度,推进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十八)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引,深化分类授权放权,优化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引导国有企业注重内在价值、长期价值;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十九)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注销等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地区和行业涉企政策、标准、规则协调统一;完善涉企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机制;支持企业完善高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是保障措施。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加强对现代企业制度实践探索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总结一批企业党建典型经验,推广一批公司治理典型实践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