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公司法》和证监会要求,2026年1月1日前,所有上市公司都要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的职权。这意味着啥?内审部门的责任更重了,监督范围更广了。
具体来说,审计委员会要承接原监事会的7项法定职权,包括财务检查、监督高管、提案权等等。这对咱董办的档案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前监事会的材料,现在都得归到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的档案里。
近日,我们在梳理一些内审案例时深刻体会到:内审不规范,董办两行泪!说几个真实案例,让咱董办人更有感触。
案例一、福成股份:内控报告出错,董办和董事长被警示
2025年3月,福成股份在年报里把内控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写错了,明明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写成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这事儿看着小,后果可不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全被上交所发了监管警示函。
你看,内审报告的准确性多重要?要是内审提前把把关,董办也不至于这么被动。
案例二、嘉应制药:2.35亿资金被占用,内审形同虚设
2024年9月到2025年1月,嘉应制药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35亿,直到2025年1月才归还。更让人震惊的是,新上任的董事长李能,上任才1个月就开始挪用资金——这要是内审能早点发现,能让这种"监守自盗"的事儿发生?
这个案例说明啥?内审不干活,公司资金安全就是个摆设,董办到时候也脱不了干系。
案例三、鹏博士:十年财务造假,直接被摘牌
鹏博士连续十年财务造假,2023和2024年的财报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7月直接被上交所摘牌。广道数字更狠,通过伪造合同、发票等,在2018到2024年上半年虚增营收超14亿,公司和责任人被罚了4050万。
这些财务造假的公司,内审要么没发现,要么发现了没吭声——最后公司退市、高管被罚,董办也跟着倒霉。所以,作为董办人,有几件事也必须得盯紧做好。
首先,要把内审的“章法”定好。内审不是上来就查别人,得先把自己的制度建起来。一是得出《内部审计制度》,还得经董事会审议,之后必须对外披露;二是必须有“工作底稿制度”——审计时的记录、报告、证据,该存多久、怎么分类,都得写明白;三是重点中的重点:内审要独立!不能归财务管,更不能跟财务挤一间办公室,不然监管一查一个准。
其次,要把内审的4件核心活干好。干好了,每一件都能帮咱董办堵漏洞。
查内控:公司、子公司(还有对公司影响大的参股公司)的内控流程全不全?好用不好用?比如采购付款、对外投资的流程,得定期评估;
审财务:不光是年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甚至自愿披露的“未来盈利预测”,都得审;
防舞弊:得盯着有没有“猫腻”,比如资金挪用、利益输送,一旦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直接报审计委员会(不能先找管理层);
对接外审: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时,内审得配合——给资料、解释流程,外审顺了,咱董办出年报、应对问询也能省不少心。
第三,要定期把内审的差给交好。内审不是“干了就行”,还得定期交“成绩单”,这些报告咱董办得主动要、主动存,别等审计委员会或监管要了才着急。
每季度:必须给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交报告,说清楚“这季度计划干了啥、实际干了啥、发现了啥问题”(咱董办提前跟内审对接,别等人家催);
每半年(除了科创板):要查“高风险事项”——募集资金用得对不对、有没有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合不合规,还有跟老板、董高、控股股东的大额资金往来,查完得出《专项检查报告》,交审计委员会(这些都是监管重点关注的,材料必须全);
每年(科创板是每半年):交《内部审计报告》,把全年的活总结明白;
每年:牵头做“内控评价”——先出《内控评价报告》给审计委员会审议,之后咱董办再根据这个出公司的《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对外披露(这报告要是出问题,年报都没法按时发)。
当然,罗列完上述这些事过后,还有些档案性的问题大家也千万别忽略了。总之,咱们把该干的活给干利索了,要真到监管问起,咱们拿得出材料、说得出情况,也不用担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