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国资委明确国家出资企业的子企业是否属于“国家出资企业”范畴
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5-10-26
今日,我们整理了国务院国资委官网互动交流平台发布的一则权威问答,针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家出资企业”的范畴进行了解读,供大家参考。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管理,定期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报告本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请问:该管理办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各级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设立的企业”。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含国资属性的就是“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的子企业也应属于“国家出资企业”范畴?
官方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中的“国家出资企业”定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保持一致,特指由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通常所称的一级企业,不包括其下属的子企业。
相关法规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