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等三部门印发文件!国有企业应如何选聘资产评估机构?
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5-11-11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为相关单位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了明确规范。
核心要点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的法定评估事项。其中,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二、选聘基本原则
选聘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可采用: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磋商
其他能够充分了解资产评估机构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
三、关键评价要素
选聘评估机构时应重点考察:
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条件
执业诚信记录
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
工作方案可行性
人力资源配备
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风险承担能力
相关项目经验
评估费用报价(重大项目报价权重不高于15%)
四、上市公司特殊要求
上市公司为证券业务活动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必须选聘已依法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
五、信息安全要求
选聘单位和资产评估机构都需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在选聘合同中设置专门的信息安全保护条款,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六、监督管理
相关监管部门将对企业选聘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违规企业可能面临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