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的关键领域
在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中,县区属国企既是落实“百千万工程”的主力军,也是保障民生服务的关键载体。然而,当前部分县区国企在核心经营环节问题突出:投资领域“跟风盲从”,有的脱离主业跨界涉足高风险行业导致亏损,有的项目论证流于形式造成资源闲置;融资担保“乱象频生”,相互担保、违规举债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债务负担较重;合规管理“形同虚设”,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投融资流程不合规等问题,既埋下廉洁风险,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强化企业风险管理的要求,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增强核心功能、防控经营风险”的核心目标,县区属国企需聚焦投资、融资担保、合规三大关键领域,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闭环管理制度体系,从根本上提升规范运营与抗风险能力。
一、投资管理制度:锚定主业防盲目,精准评价提效能
县区属国企投资行为的规范,核心是紧扣“服务县域发展战略、聚焦主责主业”的定位,杜绝脱离实际的投资冲动。制度建设可重点围绕计划审核、负面清单与后评价等环节展开。
(一)刚性计划审核:把好投资“入口关”
投资计划应与县域发展规划及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紧密衔接,建立“自下而上申报、多部门联合审核、集体决策”的规范流程。业务部门需提前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明确项目名称、投资额度、资金来源、预期收益等核心要素;财务部门会同风控部门重点核查资金实力与投资回报的匹配性,对无经营性现金流支撑的纯公益项目,需附政府补贴承诺文件;最终投资计划须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对所有计划外投资项目,均应重新履行完整审批程序,杜绝未批先建。
(二)负面清单管控:划清投资“禁区线”
结合县区国企特点,负面清单应清晰划定“禁止类”和“限制类”两大板块。
禁止类包括: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与主业无关的房地产开发、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项目等;
限制类包括:非控股的股权投资、跨省域重大基建项目等,对此类投资应设置更严格的论证与审批程序,并控制其投资规模上限。负面清单内容应定期评估,动态更新。
(三)“三效”评价机制:做好投资“后半篇”
建立以“效益、效率、效果”为核心的投资后评价体系,项目竣工运营一段时间后启动首次评价,此后定期开展跟踪评价。
效益评价聚焦财务指标,包括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期等,评估投资是否达到预期收益目标;
效率评价关注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效率,对比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核查资金是否存在闲置或挪用情况;
效果评价侧重社会价值,重点评估项目对县域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
评价结果应与企业绩效考核挂钩,并对发现重大问题的项目启动责任追溯。
二、融资担保制度:控本防险守底线,规范运作降压力
融资担保是风险高发领域,需以“控增量、化存量、防风险”为目标,建立全流程管控体系。
(一)融资计划刚性约束:杜绝“按需融资”
企业应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债务结构,编制审慎的年度融资计划,明确规模、渠道与期限,优先选择低成本、期限匹配的融资方式。计划应包含存量高成本债务的置换安排。融资额度可与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挂钩,对触及预警线的企业审慎控制新增融资。
(二)成本预警与管控:筑牢“成本防线”
设定融资综合成本(含各类费用)的预警分级标准。例如,可参照市场基准利率设定融资成本“红黄绿”三级预警标准:
以同期LPR为基准,融资综合成本(含利息、手续费等)在LPR+100BP以内为绿色安全区;
LPR+100BP至200BP为黄色预警区,此类融资需经企业董事会专项审议;
LPR+200BP以上为红色禁区,除应急偿债外一律禁止。
建立融资成本月度监测机制,通过国资监管信息平台实时归集数据,对超预警成本融资,建议要求企业在15日内提交成本压降方案。同时减少第三方中介依赖,对居间服务费超过融资总额1%的中介合作一律终止。
(三)债务风险全流程管控:破解“偿债难题”
一是加强债务动态监测,提前预警偿债风险,确保资金链安全。
二是探索建立偿债保障机制,如按一定比例计提偿债准备金,专项用于到期债务偿付。
三是严格规范担保行为,原则上禁止企业间相互担保,对确需提供的担保(如对控股子公司)应严格履行程序,设定担保额度上限,并要求落实反担保等风险缓释措施。同时,积极通过合规方式优化存量债务结构。
三、合规管理体系:聚焦重点强监管,闭环管控堵漏洞
县区国企合规风险集中于招投标、投融资等资金密集领域,可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为蓝本,结合县域国企业务特点,构建“机构专职化、流程标准化、监管常态化”的合规体系,实现“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一)招投标领域:斩断“利益链条”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明确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与标准。强化全过程监督,从招标文件编制到评标定标,确保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利用技术手段促进信息透明、过程留痕。建立健全供应商信用管理机制,对违规企业形成有效震慑。
(二)投融资领域:筑牢“合规屏障”
将合规审查作为投融资项目的必经程序。在立项阶段,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与地方政策;在决策阶段,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履行特别审查与回避程序;在执行阶段,监督资金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内部审计或风控部门应定期对投融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三)合规文化培育:夯实“思想根基”
开展常态化、有针对性的合规培训,结合典型案例剖析,提升员工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与能力。建立健全内部举报与调查机制,鼓励员工监督,对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营造“人人讲合规、事事守规矩”的文化氛围。
四、县域特色衔接:让制度“落地生根”
县区国企制度建设需避免“照搬央企省属模式”,充分结合本地主导产业、资源禀赋和发展战略。
例如,农业县可侧重在投资制度中增设“农产品加工项目优先审批”条款,对带动乡村振兴的项目给予投资额度倾斜;文旅资源富集地区可在融资制度中明确“文旅项目专项债申报绿色通道”;工业主导县则需在合规制度中强化“技改项目环保合规审查”。
同时,鼓励借鉴数字化监管经验,探索搭建本地国资监管平台,将投资、融资、合规数据实时归集,实现“数据跑路替代人工监管”,提升制度执行效能。
核心经营管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县区属国企需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国资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制度执行专项督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问责,确保投资融资规范有序、债务风险可控在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后续我们将围绕“把稳前行之舵:党建引领与现代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 展开进一步探讨,敬请关注。
(作者:李树春,硕士研究生导师,拥有多年国企咨询经验及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