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与现代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
在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中,县区属国企是承担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保障、主导产业培育的核心力量。然而,当前部分县区国企却面临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突出问题:有的将党建工作等同于“务虚”任务,“三会一课”与项目推进、经营管理脱节;有的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缺位”“错位”,面对县域文旅开发、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时,未能发挥把关定向作用;还有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弱化,在征地拆迁、工程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缺乏带头效应。这些问题制约了企业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为此,必须以制度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党建引领与现代公司治理深度融合,让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从政策层面看,党建融入公司治理是法定要求与改革方向的双重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更是细化要求,将党组织职责权限、运行机制等纳入章程核心内容。
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中,“强化党建引领”被列为重点任务。各地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完善党组织决策参与机制的具体举措。县区国企必须立足这些根本遵循,结合本地实际构建有效的融合机制。
一、构建“双向嵌入”领导体制,夯实融合组织基础
领导体制是党建与治理融合的“牛鼻子”,需通过“党建入章”与“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组织层面的深度嵌入,破解“有形覆盖不到位、有效覆盖有差距”的问题。
在“党建入章”方面,不能简单套用模板,而要结合县域国企功能定位细化内容。依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章程中除载明“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等基础条款外,需重点明确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具体职责边界——对于承担县域道路建设、污水处理等公益类国企,应在章程中明确党组织对项目规划、资金使用、民生服务标准等事项的监督权责;对于参与文旅开发、农业产业化等市场化国企,需界定党组织在战略规划、风险防控、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把关作用。实践中,可由国资监管机构会同组织部门提供指导,区分企业类型制定差异化条款范本,确保章程既合规又实用。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则要打破“党务、业务两条线”的壁垒,构建复合型领导团队。对于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县区国企,原则上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推动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的党员依照规定进入党委班子。针对县区国企规模特点,可秉持“精简高效”原则,鼓励党委班子成员交叉担任关键经营岗位职务,促进党务工作与经营管理无缝衔接、同频共振。
二、完善“前置把关”决策机制,明确融合运行规则
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是防止党建与业务脱节的关键制度,核心在于厘清“前置什么、怎么前置”,避免出现“凡事都前置、效率打折扣”或“该前置不前置、决策有风险”的极端情况。
科学制定前置研究讨论清单是基础。依据中央关于国企党建的要求及成都市《党支部(党总支)集体研究把关企业重大事项工作指引》,清单应聚焦“三重一大”事项,结合县区国企实际,通常将重大投资决策、重要资产处置、关键人事任免、重大改革方案、薪酬分配制度等纳入其中。同时,需明确无需前置的日常经营事项范围,保障经理层的经营自主权与决策效率。清单内容应体现县域特色,与地方主导产业和发展重点相衔接,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评估与更新。
规范前置研究讨论程序是保障。应建立“议题提出—党委研究—意见反馈—董事会决策”的闭环流程。经理层或业务部门在提交重大议题时,应同步提供党组织前置研究所需的完备材料。党组织通过集体研究,形成明确、负责任的书面意见。董事会决策时必须认真研究、充分采纳党组织的意见。若出现重大分歧,应加强沟通协商,待达成共识后再行决策,确保党组织意图在重大决策中得到尊重和体现。
三、激活“先锋引领”作用载体,深化融合实践成效
党建与治理融合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发展实绩上,必须通过党员先锋岗、突击队等载体,让党员在项目攻坚、经营服务中亮身份、作表率,破解“党员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立足企业主责主业创设作用载体。对于承担工程建设的国企,可围绕项目攻坚、安全生产等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对于服务民生的国企,可在窗口服务、应急保障中组建“党员突击队”。通过亮明身份、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等方式,引导党员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例如,在重点项目推进中,党员骨干带头攻克技术难题、协调解决矛盾,能够有效保障项目进度与质量。
建立“党建+项目”考核激励机制。将党员参与项目攻坚的表现纳入党建考核与绩效考核双重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中优先考虑。可探索“书记领衔项目”制度,由企业党委书记、支部书记牵头负责本地重大民生项目,签订责任状,定期通报进展。同时强化保障支撑,设立党建与业务融合专项经费,用于党员培训、先锋岗奖励等,确保载体建设有资源、有动力。一些地区的实践表明,推动党员干部在重大任务中担当作为,能够有效将政治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
结语
县区属国企党建与现代公司治理的融合,不是简单的制度叠加,而是要实现“党建有温度、治理有效率、发展有力度”的有机统一。通过“党建入章”筑牢制度根基,以“前置把关”规范决策流程,靠“先锋引领”推动实践落地,既能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顽疾,又能让国企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更好地承担使命责任。各地县区国企可结合本地主导产业、资源禀赋进一步细化制度条款,让党建引领真正成为企业行稳致远的“定盘星”。
后续我们将围绕“筑牢风险堤坝:廉政风险防控与清廉国企制度建设” 展开进一步探讨,敬请关注。
(作者:李树春,硕士研究生导师,拥有多年国企咨询经验及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