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负其责”的要求。督促地方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推动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框架。
来源:财政部网站
原标题: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有删减)
作者:财政部调研小组
综 述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产业升级厚积薄发,粮食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民生保障,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203亿元,同比增长13.3%,31个省份收入同比均实现正增长。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93亿元,同比增长3.9%,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基本民生、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科技攻关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支持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强化财税政策供给,延续和优化部分税费政策,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有力支持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引导带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融资增信支持,截至6月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7965亿元、同比增长33.6%。
二是持续恢复国内有效需求。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幅增长44.1%。出台支持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国家电影事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上半年服务业消费较快恢复。着力构建重点城市流通网络,建设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上半年各地共发行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2.17万亿元,累计支持项目近2万个,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三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支持建设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引导制造业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工作,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企业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四是不断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延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优化调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一次性吸纳就业等补贴力度。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开展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延续实施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40元。稳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及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7亿元,社会保障进一步兜牢兜实。
五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及绿色转型。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100亿元,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保持财政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绿色转型及低碳发展深入实施。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三个更好统筹”,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打好宏观政策、扩大内需、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组合拳,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上半年,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3.3%,基本民生、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科技攻关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受经济恢复性增长和去年同期大规模留抵退税拉低基数等因素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增幅较高。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203亿元,同比增长13.3%。财政收入增幅较高,除经济恢复性增长带动外,主要是去年4月份开始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集中退税较多,拉低基数,今年相关退税恢复常态。受此影响,税收收入特别是国内增值税大幅增长,相应拉高财政收入增幅。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84亿元,增长13.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5319亿元,同比增长13.5%。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2.8%、10.7%、17.5%、17.5%。31个省份收入同比均实现正增长。
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99661亿元,同比增长16.5%。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96%,主要是去年同期退税较多、基数较低。国内消费税下降13.4%,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下降9.5%,主要是2021年末部分收入在去年一季度入库,抬高基数,今年一季度国内消费税和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下降22.2%、14.4%,二季度国内消费税转为正增长,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降幅也明显收窄。企业所得税下降5.4%,主要受企业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下降0.6%,主要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效应持续释放,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同比多退,拉低了增幅。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增长5.1%,房产税增长3.9%;城镇土地使用税下降4.9%,土地增值税下降18.2%,耕地占用税下降20.4%。
上半年,全国非税收入19542亿元,同比下降0.6%。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10.7%,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12.5%,罚没收入下降16.2%。
(二)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重点领域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基本民生、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科技攻关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93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7.9%;教育支出增长5%;卫生健康支出增长6.9%;农林水支出增长3.7%;科学技术支出增长2.5%;住房保障支出增长8.5%。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财政政策更快落地见效。
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中央财政及时批复部门预算,同时抓紧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督促地方和部门尽快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充分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约4万亿元资金纳入直达范围。截至6月底,中央财政已下达直达资金3.71万亿元,除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退税减税降费的资金外,各地已形成支出1.95万亿元,支出进度为58.9%。注重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社会政策等协同发力,更加直接有效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
(四)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财政资源更好用在刀刃上。
二、增强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经营主体活力有效激发
经营主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按照“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要求,完善优化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预计全年可减轻经营主体负担超1.8万亿元。
(一)助企纾困政策不断优化完善。
一是保持税费优惠政策的衔接协调。
二是延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三是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加力支持企业减负稳岗。
(三)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一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继续实施。上半年,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0亿元,引导地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与2017年相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增长245%,年化担保额增长119%,年化担保费率累计下降97个基点,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作用不断增强。
二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加大股权投资力度,目前已投资16家省级再担保机构股权28.3亿元。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支持。今年上半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内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7965亿元,同比增长33.6%;平均担保费率0.65%、综合融资成本5.35%,同比分别下降0.03个和0.42个百分点。自2018年9月运营以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再担保业务规模3.47万亿元。
三是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7.33亿元,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激励,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2.5亿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促进普惠金融服务扩面、增量、降本、增效。
(四)政府采购精准发力。
(五)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
三、强化创新驱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
四、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人民需要和财力可能,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一)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精准有力。
(三)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四)安全生产和应急救灾保障切实强化。
(五)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五、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多措并举促进粮食增产丰收。
(二)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
(三)推动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不断增强。
六、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
(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加强。
(三)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步推进。
七、在推动财力下沉上持续加力,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坚持将基层“三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督促省级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支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切实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
(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进一步增加。
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突破10万亿元,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同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重点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并向困难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23649亿元、增长10.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107亿元、增长8.7%,持续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上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已下达91.1%,具备条件的均已下达完毕,为地方做好基层“三保”工作提供了有力财力保障。
(二)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持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督促各地优化权责配置和财力格局;适度强化部分领域省级财政事权,明晰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支出责任;规范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适度增强省级调控能力;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均衡区域间财力差异。同时,加强对各省改革方案的指导,推动建立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做实县级“三保”保障。
(三)基层“三保”责任链条进一步夯实压紧。
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原则,压实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责任,省级财政部门对建制县财政运行负主要责任,地级市对市辖区的财政运行负主要责任,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等全链条制度安排,特别是对部分财政运行紧平衡的县区,要求加强基层“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及执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可能存在的风险,将基层“三保”责任一贯到底。中央财政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始终督促地方加强预算管理,要求地方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
(四)强化地方财政运行监测预警。
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依托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系统对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定期形成监测报告,及时发现处置地方财政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全国重点县区库款保障监测预警机制、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与省级财政部门联合会商工作机制、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与重点监测县区联系点制度等,分类管理,重点监测。研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的指标设置和预警体系,提升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八、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开好“前门”、严堵“后门”,持续较大规模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制度体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规模。
全年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7200亿元,与上年持平。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8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同时,研究适当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支持地方正常融资需求,推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二)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
上半年,指导各地发行新增一般债券4344亿元,完成全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的60.3%;发行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21721亿元,完成全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57.2%。此外,指导各地发行再融资债券16328亿元。
(三)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严禁将专项债券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各类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严格执行违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处理处罚机制,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格查处问责违法举债行为。
九、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财政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坚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一体推进,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加强财会监督,财经秩序平稳运行。
十、财政政策展望
下半年,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经济财政运行监测和形势分析,密切跟踪地方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合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推动各项财税政策尽早落地见效。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支持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研究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投后管理,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带动社会投资。加强财政、货币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预期管理,更好发挥协同效应。
(二)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惠企创新政策应享尽享,引导更多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研究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不断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创新驱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保障力度,研究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健全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均衡性。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用好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强化各级财政“三保”责任落实,指导地方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在优化支出结构上多下功夫,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库款保障情况监测预警,对困难地区及时予以适当支持,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保障,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支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不断织密扎牢民生兜底安全网。
(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负其责”的要求。督促地方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推动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框架。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完善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稳妥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