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
十八大以来,国企深化改革与加强党建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就为完善国企公司治理指明两大改革方向:一是进一步发挥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用,二是进一步配齐建强董事会,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1、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领导作用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就是要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建立体现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嵌入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十八大以来,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作用的表述,也经历了探索变化的过程,从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到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再到2017年十九大在党章修改时提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2019年《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新时代新征程,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当然不能回到八十年代政企不分的老路上,党委会不能代替董事会、经理层成为企业决策中心、生产经营指挥中心,而是要通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领导作用,具体而言,就是党委要行使好决定权、把关权、监督权,这是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的关键。
新三年行动坚持分类改革,不同类型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侧重点也不同,应区别对待、分类落实:
● 国有全资、独资、控股企业
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关键是要行使好“三项权利”:
首先,行使好对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企业重要人事任免的决定权。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应该由国有企业党委直接研究决定。需要由董事会、经理层执行的,按规定再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履行程序。
其次,行使好对企业发展战略、改革重组、项目投资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把关权。重点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程序关,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重大改革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项目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涉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等。上述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企业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三,行使好对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监督权。国有企业党委在发现董事会、经理层重大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引发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和稳定问题,党委应行使监督权,提出撤销或者缓议的意见。得不到纠正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 国有参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则与国有控股企业明显不同。根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国有参股企业比照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十九大修订的党章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就是国有参股企业党组织应该发挥的作用,定位为“战斗堡垒”,主要围绕“贯彻”“引导监督”“领导”“团结凝聚”“维护”等开展工作。
2023年出台的《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则将国有参股企业分为两类:国有企业持股比例合计50%以上的参股企业,党建工作原则上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或国资监管机构领导和指导为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其他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股东应当加强对参股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参股企业得到充分体现。
2、国企党组织“把方向”
《十九大党章修订案学习问答》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这样解释:“就是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国有企业坚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因此,所谓把方向,就是国企党组织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领本企业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价值文化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态势、企业高质量发展相衔接、相协调。
具体而言,国有企业党组织“方向性”职责可以继续细化为三个层次的六大方向:
一是把好思想方向。国企党组织首先要在思想上引领国有企业全体员工,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全面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水平,争做新发展理念的践行者,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见效、开花结果,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是把好政治方向。国有企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国企党组织要把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核心任务,严守政治纪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服务服从党和国家需要为方向,推动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转化为企业的发展思路、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工作措施,在服务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中强化使命担当。
三是把好行动方向。思想方向、政治方向都要落实到行动方向,国企党组织要在整体上把握企业行动方向的正确性,保障国企的行动轨迹在一个符合政策要求、符合产业规律、符合自身条件的轨道里运行,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行动方向又细分为发展方向、改革方向、用人方向:
● 把好发展方向
国企党组织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把握新时代国有企业战略定位和新使命,牢记“党之大计”、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国之所需,聚焦主责、做强主业,切实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建设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现代新国企,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 把好改革方向
国企党组织要在深化改革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把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突出抓好功能性改革、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性改革,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实现“三个明显成效”:在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功能作用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上取得明显成效。
● 把好用人方向
国企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要求,把准选人用人标准,要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梯度培养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立完善新时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有效机制,推动其当好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更好地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