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管理团队激励与约束机制,对2023年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合理的价值分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公司参与年度绩效考核高管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客观评价、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2、合理拉开差距,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3、参与考核人员绩效与经营公司的绩效相结合;
4、以提高参与考核人员绩效为目标。
第四条 考核机构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组织各经营公司高管参与年度绩效考核,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内容
高管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三个方面,考核权重分别为: 工作业绩占70%,工作态度占20%,工作能力占10%。

第六条 评分权重
参与年度考核的高管年度考核评分主体有“总经理”、“分管副总”、“直属上级”三类,具体评分权重如下表: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 考核实施
1、高管述职前,填写:
附件1《高管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附件2《高管年度KPI完成情况打分表》
2、召开高管年度工作述职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会议事项包括:
(1)高管进行年度工作总结述职,具体评定参见《高管年度述职考核评价表》;
(2) 述职会之后,述职结束后根据各高管述职情况,各高管互评,以及股东对各高管评分。评分表匿名处理,交专人测算绩效考核分值,*总复核。
(3) 结果汇总及反馈:复核后,将各位高管得分汇总,并将各高管分数反馈。
3、高管年终考核等级评定
(1)等级申报
根据各高管考核得分高低进行强制性排序。其中杰出管理人员按不超过年度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进行排序,优秀管理人员按不超过年度参与考核总人数的20%进行排序

(2)等级确定
人力资源部将各高管分值及排序的考核初步意见,报股东进行审核。
第四章 考核反馈及申诉
第八条 结果反馈
集团人力资源部将股东确定的高管年终评定等级反馈给各高管。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九条 年终奖金
年度考核与高管年终奖金挂钩,奖金系数分为固定和浮动两部分。
1、浮动部分比例和系数

2、 年终结算金额=年度考核金额基数*(高管年终个人评级系数*50%+各经营公司年度经营指标KPI考核系数*50%)
(1)年度考核金额基数是指参与考核人员参与绩效考核的部分,2023年按30%年薪计;
(2) 年度系数:根据高管年度考核最终确定的评定等级,对应相应的绩效系数(即浮动部分)
(3)各经营公司年度经营指标KPI考核系数=年度各经营公司KPI考核实际分值*70%+股东评分*30%)/100。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