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 财政部发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
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3-12-03
工信部11月30日消息,决定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
2017年发布的《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工信部联运行(2017) 236号)同时废止!

对于招投标领域格类保证金规定如下
1.投标保证金征收标准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
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3.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争性 磋商、框架协议) 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4.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采购法实施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5.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其中保证金条目内容涉及23大项:
1.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3.政府采购投标
4.(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保证金
5.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6.工资保证金
7.工程质量保证金
8.海员外派备用金
9.海事处理担保金
10.直销企业保证金
11.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
12.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备用金
13.中央储备肉收储投放交易投标履约保证金
14.中央储备糖竞价加工投标履约保证金
15.中央储备糖收储投放交易投标履约保证金
16.援外项目投标保证金
17.援外项目履约保证金
18.海关风险类保证金
19.海关税款类保证金
20.海关案件类保证金
21.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22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
23.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保证金
其他保证金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