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是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对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规章制度是每个企业实施科学和有效管理的基础。在我国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中,许多大型企业都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但对一些已经形成的制度缺乏科学总结和动态完善,难以保证制度的连续性、操作性和科学性。每个企业的规章制度应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行为规范,其制定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必须得到大多数员工的认可,所以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员工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让员工积极投入到规章制度的制定中来,积极参与到企业生产管理中,这是员工认识企业问题、提高执行自觉性的过程,也是检验企业制度“内化”程度的关键所在。许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甚至各岗位的职责职能说明都是在某先进单位或者同行的“原版”基础上,再结合各自企业的实际稍加改进,便为己用;另外,有一些制度内容空虚、过于笼统,原则性、概括性、方向性规定多,官话套话废话多,工作责任、管理流程、生产要求、实施细则和保障措施等具体的规定少。在国有企业中,管理者不可能对企业实施长久管理,中层管理者也不可能在一个部门或者基层单位长任管理职位。所以,一些企业管理者就在“大刀阔斧”式的继任中猛烧“个性”的“三把火”,在显示其才略的同时,也烧掉了前任合理的、应继承的东西,突出表现就是在制度管理上“另起炉灶”、另行一套,使企业制度执行力度不足。制度执行的连续性不足反映在企业管理上,不仅是管理脱节和不到位的问题,还涉及企业管理意识、监督机制等深层次的问题,其所造成的后果是内部管理涣散,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随意性强、“惰性”恶性膨胀。企业内部的许多规章制度之所以不能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出现半途而废或流于形式的情况,其根本原因就是企业制度在执行落实中原则性不够。在本应按企业制度规定事项执行或需对违反制度者进行处理时,因顾虑各种因素或关系,“放一码”或打折扣现象屡见不鲜。其结果是导致企业制度“流产”或削弱了制度效力,导致规章制度如同一纸空文,久而久之,许多规章制度的落实也成为空谈。不应抱有规章制度涵盖一切、一切都由规章制度约束的观点。如同一个国家民众的行为不能全部由法律约束一样,相当数量的行为必须且只能靠道德约束。这种道德约束在企业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就是企业文化。制度得以坚决贯彻执行的基础是员工在主观上有积极遵守的意识,只有这种意识深入人心,才能做到日常的行为不超出规章制度允许的范畴。培养这种意识的关键途径在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企业文化的渗透,培养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一种文化的培养要从日常点滴做起,从每一个员工做起。只有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齐抓共管,才能依靠企业文化的推动使规章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一项长期工作,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做到与时俱进,及时跟进企业发展步伐。就国有企业来讲,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是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不仅是企业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现代企业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因素。所以,要不断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观念,重视企业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制度建设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要成为企业管理者认真对待并贯穿于企业管理的不可忽视的一项内容。(二)要立足于全体员工的认同和内化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目的就是规范企业管理程序,约束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行为,贯彻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员工。所以,制度要建立在绝大多数员工认可的基础上,并让员工通过提高认识,内化为自觉执行,在各种活动中不断提高自律意识。随着国内经济国际化、国际经济国内化和市场竞争白热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标准化为特征的企业管理将逐步渗透到各企业管理的全过程,规章制度建设在过程管理中将发挥重要作用,而落实制度的关键就是完善的监督机制体现在管理的每一环节、每一过程。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主人翁意识,发挥好监督作用。否则,再完善、再科学的制度都是一纸空文。科学、系统的规章制度管理是发挥企业整体效能的保证,也是检验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所以,建立和健全科学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不仅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保持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