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的进程中,党委书记与董事长如何定位、如何配合,是困扰许多国企领导干部的核心命题。本文结合最新政策要求与实践经验,系统梳理了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的角色定位与配合之道,供大家学习参考。文中所引政策文件及实践案例均来源于公开权威信息,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
一、政策背景:“一肩挑”成为标准配置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在这一原则指引下,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已成为国企领导体制的标准配置。
国务院国资委明确回应: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是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实践,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明确提出“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第十四条进一步规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已全部实现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同时,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进入董事会且不参与经理层兼职。这一制度设计,为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的高效配合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角色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在“一肩挑”体制下,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但这并不意味着职责可以混为一谈。一人身兼两职,更要厘清双重角色的不同定位。
从党委层面看,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从董事会层面看,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董事长作为董事会召集人和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改革发展负首要责任。
两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同一人担任,双重角色履行;党建与经营并重,政治责任与经济责任共担。党委书记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董事长要依法履行企业经营主要责任。两者不是“两张皮”,而是“一体两面”。
三、配合之道:五把钥匙打开高效协同之门
高效的配合,离不开清晰的制度设计和扎实的运行机制。结合各地国企的实践经验,以下五个方面是关键所在。
第一把钥匙:制度先行,用清单厘清权责边界。
高效的配合始于清晰的权责划分。国企应整合党委决策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董事会决策事项、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经理层决策事项等清单,形成一本权责运行手册,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界面。
从实践来看,国企通常将党委决定事项聚焦于党的建设、干部任免等9大类事项;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涵盖企业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向、生产经营等8大类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决策事项则聚焦于中长期发展决策、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等六项职权。做到“一张清单管到底、清单之外无权力”,各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
第二把钥匙:程序规范,严格执行“四步工作法”。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严格执行“党委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表达、会后报告”的程序要求。具体来说: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前就党委的意见建议与董事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进入治理层的党委成员要严格执行党委决议,将党组织主张有效转化为企业经营决策;董事会决策后,及时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
这一程序确保了党组织“把方向”的作用落到实处,同时保障了董事会依法决策的权威性,两者并不矛盾,而是互为补充。
第三把钥匙:深度融合,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的配合,不能停留在程序层面,更要实现党建与经营的深度融合。实践中,国企通常从三个维度推进融合:一是制度融合,通过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法定地位和职能任务;二是组织融合,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经理层;三是机制融合,将党建工作融入企业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各环节。
正如有的国企负责人所言:“凡是党建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企业经营得也相当好。”党建不是负担,而是企业发展的“红色引擎”。
第四把钥匙:能力提升,党委书记要当好“复合型”领导。
“一肩挑”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党委书记既要懂党建、会做思想政治工作,又要懂经营、善做市场决策;既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又要承担起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责任。
实际工作中要避免两种倾向:一是只抓党建、不懂经营,导致企业决策脱离市场实际;二是只抓经营、忽视党建,导致党的领导弱化、虚化。党委书记要主动学习现代企业治理知识,提升战略思维和市场判断能力;同时要善于运用党建工作凝聚人心、激发干劲,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
第五把钥匙:监督制衡,防止权力过度集中。
“一肩挑”在强化党的领导的同时,也带来了权力集中的潜在风险,必须健全监督制衡机制。具体措施包括: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实现组织上的制衡;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强化董事会内部的监督力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加强纪委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制度设计,确保“一肩挑”不变成“一言堂”。
四、实践案例:他们这样配合
案例一:甘肃电投集团——清单管理见实效
甘肃电投集团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两级公司全部实现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符合条件的81名党委委员按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该集团分层整合党委决策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推动“多单一表”,做到“一张清单管到底、清单之外无权力”,有效厘清了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案例二:龙煤集团——前置把关从源头校准方向
龙煤集团全集团30户法人单位全面完成党建入章程,严格落实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矿井规划、安全投入、新能源布局、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全部由党委集体把关,从制度源头校准发展政绩观,确保企业重大决策既符合市场规律又体现党的意志。
案例三:华润集团——权责手册精细化管理
华润集团整合6张清单形成1本权责运行手册,厘清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界面,集团层面权责手册覆盖公司治理、战略、投资、资产处置等10类133项决策事项,为大型央企的精细化治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五、常见问题与对策建议
问题一:党委书记与董事长分设时如何配合?
在少数情况下,因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党委书记由党员总经理担任或单独配备。此时,董事长侧重战略决策和外部协调,党委书记侧重党建工作和内部治理,两者需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重大事项充分协商,确保党委意见在董事会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问题二:“一肩挑”后如何避免“一言堂”?
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强化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加强纪委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构建多方位的监督体系。
问题三:如何防止党建与经营“两张皮”?
将党建工作责任制与经营业绩考核有机统一,把党组织前置研究嵌入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推动党建工作融入企业产业链、价值链各环节,使党建工作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结语
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的配合,本质上是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这一重大命题的集中体现。制度是基础、程序是保障、融合是关键、能力是支撑、监督是底线——五个方面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进程中,每一位国企领导干部都要深刻理解“两个一以贯之”的内涵,既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又当好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力推动者。把方向不偏、管大局不乱、保落实不虚,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