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与“国有全资”,这两个名词听起来差不多,很多人分不清的。
举个例子,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这个大家都明白。但是,它下面的一家二级企业——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它也是100%的国有资本,而且只有一个股东,就是中国黄金集团。
那么,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是国有独资公司吗?它不是。它是一家国有全资公司。您是不是感到有点意外?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非特例,这样的子企业在国有企业十分常见。
国有独资与国有全资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100%的纯国有资本,没有任何其他成分,没有外资、没有民营资本,没有集体资本。但是,两者在法律性质上,是完全不一样的。
按照现行《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我翻译一下,就是只有由政府部门、机构担任出资人的公司,才可能是国有独资公司。
换句话说,只有一级企业或者集团公司才可能是国有独资公司。而二级公司、三级公司等等,它们的股东是企业,不是政府部门和机构,所以不再是国有独资公司,虽然它们也是100%国有资本持股,而且只有1名股东,但不是国有独资公司,而是国有全资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为“法人独资”。
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形态。比如,法律规定它们必须设监事会,且监事人数不少于5人。但对国有全资公司,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如果规模小、股东少的话,它们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两名监事就行了。
所以《公司法》其实是将国有全资公司视为普通的公司。不过,国有全资公司毕竟是100%纯国企,我们在管控方面,对它们作了一些和国有独资公司相同的要求,比如国有全资公司也必须设立职工董事,而且规定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要分设。在这些方面,国有独资和国有全资是一样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国有独资公司主要就是国有企业的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就不可能是国有独资,至多是国有全资了。另外要注意的是,国有全资公司不一定只有一个股东,我们还有很多股权多元化的国有全资公司,就是它有好几家国有股东,而且每一家股东都是100%的国有资本。
大家注意到没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到了股权多元化改革。随着股权多元化改革的推进,现在很多央企集团公司也不再是国有独资公司了,比如东航集团、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物流集团公司,等等,我了解到这类央企目前已经有14家了。这类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