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将“建设能源强国”写入中央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这标志着国家能源战略向“安全、绿色、高效、创新、引领”的系统升级。“十五五”时期,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我国能源需求必将保持刚性增长。唯有建成能源强国,形成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相匹配的能源产业体系,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行稳致远。能源央国企作为国家能源领域的国家队与主力军,其改革成效直接关系到国家能源战略的实现。
在能源强国战略总体框架下,能源央国企应坚持战略思维和系统思维,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企业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保障能源供给的稳定性与能源产业链韧性;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智慧能源网络及新能源多元化储能设施建设,加速能源运营管理体系智能化、数字化、低碳化转型升级。
能源央国企作为能源强国战略的主要执行者,其特点主要表现在行业特性、战略定位、业务布局、监管要求、国际化发展模式等维度,详见下表。

由此可见,能源央国企的特点深刻体现了战略使命与产业特性的深度融合,企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国家战略属性,须实现能源安全保障与企业效能提升的多重目标。依据能源央国企的特点和发展要求,提出以下深化改革的重点举措建议,具体阐述如下:
一、优化业务布局与结构
一是加速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布局。能源央国企应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与高质量发展上发力,大幅提升新能源投资占比,规模化布局大型新能源基地;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灵活调节能力提升,夯实能源系统稳定性基础。
二是创新“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模式。能源央国企应推进能源电力业务板块整合与战略协作,牵头或深度参与能源一体化项目开发,探索实践风光水火储等多能协同的商业模式。
三是拓展能源价值链与战略新兴业态。能源央国企应积极培育“第二增长曲线”,布局新能源储能、能源数字化、碳资产管理等新兴领域;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加强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促进新能源与算力、绿氢等战新产业融合发展。
二、强化科技创新与数智化赋能
一是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体系。能源央国企应结合能源行业特点,统筹运用自主创新、集成创新、联合创新等多种创新模式,高质量建设能源科技实验室,强化企业与国家科研机构、高校院所长期稳定合作,高效整合社会创新资源。
二是攻坚能源关键核心技术。能源央国企应抢抓新能源赛道,突破新能源高效发电利用、系统灵活调节、智能化调控等技术。围绕国家能源战略需求,在深海深层油气开发、高比例新能源消纳、长时储能、先进核电等方向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
三是全面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能源央国企应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推动能源生产、传输、消费各环节的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以数字化驱动能源效率变革。
三、健全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
一是完善治理权责清单与制度体系。能源央国企应进一步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强化党委(党组)前置研究实质性把关;建立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
二是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能源央国企应强化董事会战略与风险委员会职能,将绿色低碳化转型、能源科技创新等与能源强国战略使命匹配的战略发展目标纳入公司治理体系;推行差异化考核,增强治理决策执行刚性。
四、优化经营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能源战略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能源央国企应在能源电力市场竞争领域探索能源项目跟投、超额利润分享等长效激励机制,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与企业战略发展深度挂钩。完善以国家能源战略为导向的经营业绩评价体系,加大对子企业长期战略绩效的激励力度。
二是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能源央国企应着力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全员、全要素、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将成本管控贯穿能源项目投资规划、建设、运营与维护各环节,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五、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一是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能源央国企应围绕能源转型、智能制造等方向,制定能源强国战略框架下的人力资源战略子规划,实现人才资源储备与能源战略发展布局的深度结合。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能源央国企应基于能源强国战略发展要求,构建分层分类、贯通衔接的人才系统化培养与引进机制,推动人才供给结构与能源产业升级需求动态匹配。围绕战略新兴业务与产业融合需求,建设涵盖能源市场、碳交易、投融资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是深化人力资源体制机制改革。能源央国企应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强化薪酬和业绩联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体制机制。
六、推进能源业务国际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主要立足国内的前提下,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一是优化海外能源投资布局。能源央国企应密切关注国际能源形势变化,积极统筹国内外市场与资源,致力于扩大高水平能源国际合作,以增强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参与国际标准与规则制定,增强全球能源供应链管理能力与国际话语权。
二是主动参与全球能源业务国际合作。能源央国企应坚持立足国内、放眼全球,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推动高端产能、技术、装备、资本全产业链“组团出海”,与共建国家实现合作共赢。
七、加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与风控体系
一是全方位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能源央国企应保障能源系统平稳运行能力。加强关键设施、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治理和应急管控,提升能源应急保障能力。
二是完善能源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能源央国企应围绕能源科技安全、产业链安全、供应链安全、能源价格稳定等,构建能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全方位防范风险。


